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已经学校2019年10月11日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西安科技大学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2019年10月11日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硕士学位授予水平,特对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导师审阅。硕士研究生应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应至少在预答辩前二个月提交导师审阅,导师应从学位论文结构的严谨性、数据的真实性、成果的创新性、写作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硕士研究生应按导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导师审查。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必须在本学科范围内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应安排在正式答辩前进行,且时间间隔不少于两个月。预答辩小组由5名副教授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应从硕士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硕士生的报告以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评价,作出是否同意答辩的决定,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应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未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重新申请预答辩。

三、学术成果要求。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取得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科技大学的学术成果。论文发表以正式出版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仅收到录用通知的,须同时附上论文原稿、缴费单据原件等证明材料。论文必须刊载于国内外正式出版物(《西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除外),不含增刊、专刊(SCI、EI期刊收录的增刊、专刊除外)。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最新目录为准。发明专利以授权证书或收到授权通知书为准。

(一)理工类:

学术型学位硕士生(其他学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在SCI、EI、CSCD(核心库)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西安科技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

2.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

3.获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本人持有获奖证书,或者获厅局级(含高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4)、三等奖(排名前3)。

4.参加“互联网+”国赛并获奖,或参加“互联网+”省赛并获金奖(排名前5)、银奖(排名前4)、铜奖(排名前3)。或者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奖励(排名前3)。

专业型学位硕士生(其他学科)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在SCI、EI、CSCD(核心库)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西安科技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或中文科技核心期刊、列届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

2.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4),或者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国家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外观设计专利1项(排名第1或第2时导师第1)。

3.获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本人持有获奖证书,或者获厅局级(含高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6)、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4)。

4.参加“互联网+”国赛并获奖,或参加“互联网+”省赛并获金奖(排名前6)、银奖(排名前5)、铜奖(排名前4)。或者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奖励(排名前4)。

5.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加完成了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设计、报告和产品、工艺、技术研发项目1项,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验收(排名前5且学生中排名第1),或参加完成案例撰写1项并入选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排名前5且学生中排名第1)。

四、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学位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相似度检测。相似度检测结果在25%以下者,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送审,超过25%的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五、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应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对预答辩中专家的建议和意见是否修改完善。审查通过后方可装订学位论文送审稿。

六、学位论文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采取双盲外审两本论文的评阅方式,研究生院按10%的比例组织双盲外审,其余由各学院组织双盲外审。两名论文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可组织答辩,均不同意答辩的则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有一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原则上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导师研判论文评阅结果存在学术争议或评审不公、不规范,认为有必要且同意增加复评环节,可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批准后于5月20日、11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双盲送审两本论文,两名论文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仍有一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凡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后一年内可再向学校提出一次学位申请,期间研究生须认真修改完善其学位论文。

七、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经导师、学院分管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研究生院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八、本规定学术成果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低学术成果条件,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在学术成果要求方面制定高于本规定的标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要求学校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执行,报研究生院备案。

十、本规定自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